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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副厅长孙大维解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7-05-05      来源: 字体:
    现就省政府刚刚出台的《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和《省政府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制度和联系国有企业工作制度》的有关情况做一些简要的通报。
  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情况
  今年春节上班后,省委、省政府就专门召开了全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大会(“三抓”大会),强调“要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集中精力解决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融资难、办事难、降成本难问题”。我们突出问题导向与政策靶向相统一,瞄准“三难”问题精准施策;突出政策延续和改革突破相衔接,将原有的政策进一步深化,增强了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刚刚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25项具体措施。
  一是着力突破企业融资难问题。在这方面,我们从多渠道增加金融供给、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发展各类投资基金等6个方面,提出了推进解决企业融资难的措施。
  二是着力推动企业降本减负。主要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5个方面帮助企业降成本。
  三是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问题。主要从推动“一次性跑动”和“零跑动”改革、开展政府守信履约专项督查、集中解决投资项目遗留问题等5个方面推进解决企业办事难的问题。
  四是着力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主要从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推动服务业发展、培育民营大企业等方面推出了企业培育新动能的措施。
  五是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主要从建立政府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引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强政策落实、跟踪督查等4个方面示范带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以上是省政府刚刚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情况。
  二、关于省政府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和国有企业工作制度的有关情况
  为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投资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对民营企业“不想接触”和“不敢接触”的问题,把深化改革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精准地落实到民营企业。我们根据全省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纳税额、吸纳就业等主要指标和突出贡献的情况,综合考虑省政府领导工作的分工,结合企业发展规模、行业地区分布、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提出了省政府领导联系66户重点民营企业和国家批复的四个民营经济改革示范城市名单。同时,从突出大力践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引导民营企业开拓市场、帮助民营企业降本减负等7个方面做出了省领导联系民企业的一些制度性安排,以带动市县政府领导联系民营企业的工作。
  在制定省政府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制度的同时,考虑到国有企业是老工业基地的脊梁,也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国有企业的事情办好。我们同时选择了30户国有企业作为省政府领导联系的重点对象,从服务国有企业生产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和央地融合发展等7个方面也相应地做出了制度性安排。